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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18岁去看阿信的演唱会,会向坐在我楼上整场用穿透力极强的声音毫无规律嘶喊的女生致敬并努力附和,可惜我28岁,所以只能无奈的摇头,希望用杀死人的眼神告诉她,小姐,我来听歌,不是来听你的。 如果我38岁去看阿信的演唱会,会在全场沸腾,站立起来大合唱《死了都要爱》的时候和楼下四个坐得整整齐齐的女人一样,不时推着眼睛窃窃私语直至终场。可惜我28岁,所以我站起来,用力挥舞荧光棒,与阿信一起将摇滚进行到底,甚至边唱边情不自禁的湿着眼眶。 28岁,连着看陈奕迅和阿信的演唱会,几乎燃尽整年热情的预算.EASON惊艳的婚纱装,阿信随时的爆发力,都让内心的沸点一降再降。 突然觉得自己的青春里缺少激情,过去的日子安静的如流水般潺潺远去,该轻狂的时候选择了退缩,该离开的时候选择了撞南墙。 阿信唱起离歌,又一次万人大合唱。跟着唱,竟然记得歌词的每句,每个字,嘶喊着,发现自己还有燃烧的能力,青春好像又回到身体里,像火鸟,一次又一次的迫切展翅高飞。 夜深了,体育馆里静悄悄的,散去的人遗留的体温蒸发在打开的一扇扇窗子边,但散尽的又何止是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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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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