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下午,突然在家里就坐不住了,跑到理发店里,就说了两个字:烫头。
三个小时以后,我顶着满头的卷,站在家门口,阳光好到睁不开眼,内心波澜不惊,临走前,镜子里完全不一样的发型,老气得好似一顶偷来的帽子,依旧付了钱,还与老板说再见。完全接受了事实。我不适合烫头发,更不适合蓬松的发型。可是为什么没有惯常的沮丧和后悔呢?
泡了速溶咖啡,坐在电脑前,《CSI-LV》第一季顺序播放,格瑞森的魅力越来越折服于我,似乎完全忘记了曾经烫了头发的事情,过去的几个小时犹如石沉大海,连浪花都看不到一朵。用卡片机拍了几张大头照,用邮件发给死党们,结果与CC讨论下来,我的发型并非自认泡面头这么简单,基本与乌冬相似度更高。开始捧着肚皮笑起来,周一顶着乌冬头上班,不知道会引起什么风波?CC还幸灾乐祸的说要全记录整个过程,算为我留下些文字纪念。
心,还是那么平静,自己都有些害怕。真的老了吗?竟不再有高潮?会否开始对很多事情不再感兴趣,只是为做而做,不在乎结果。做了,心就安了。什么逻辑?没有逻辑,高中时生物老师兼上逻辑课,可惜,我完全没有这方面头脑,害到以为会与我生物一样优秀的老师,不时敲我的脑袋,瞪圆眼睛,恨铁不成钢。
晚上,决定顶着乌冬头出门逛街吓人,结果被某人评价揭开我成熟小女人着装路线的开始。于是,刚到手的工资换来一件修身风衣,并让另一件连衣裙成功在心中长草。
烫头,对错与否?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