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去吃必胜客了,好像不久前才吃过,上次的那个芝心令我痛心疾首,我固然很爱芝士,只是毕竟太过油腻,做得又餱咸餱咸的,吃到最后吐血不止,发誓再也不吃必胜客这又贵又不正宗的玩意了。今天有些意外,试了这款四海飘香,才觉得原来必胜客还是可以吃的,不地道的pizza也未尝不是她的可取之处。
其实说到Pizza,最早的时候还是和母亲一起吃的,她这个人比较时尚,虽然什么都不懂,但就是喜欢追新潮,每天早上,我家响起的必然是当时最流行的通俗歌曲,时至去年我再见到她,她还是会给我推荐《求佛》之类的歌,说道:“你还听周杰伦那,现在我们都听这个歌了!”记得第一次吃pizza,对那些刀刀叉叉真的没有任何概念,看见一瓶番茄酱,就以为应该死命的加,加的酱像汪洋大海一般淹没一切,那一个酸,以致严重影响了以后我对番茄酱的兴趣。父母分开后,每次见面我还是倾向于在必胜客见面,我跟别人说是为了狠狠黑她一把,事实上,也许只是因为那里有一些我珍藏的回忆吧。
也许正是以为这样,我对必胜客有一些不一样的感情。即使很多人鄙视必胜客的pizza,去过别的餐厅后,我也觉得他们的环境不怎么样,但至少再路过那里时,我会想起一些人一些事,包括那个中奖几率很小的轮盘,那碗我很贵我却不擅长的自选沙拉。这些日子,还是像梦一样过来,心情突然变得特别好,每天都像过节一样,乐不即即的都有些招人烦的感觉,也不知道自己在感觉良好什么,搞得别人觉得我再自鸣得意,实在是误会大了。
不好意思,头超级疼。写到这里吧。